5省市人口为何逆势正增长******
近日,多省市公布了人口数据,截至目前,已有青海、江西、甘肃、广西、重庆5个省市宣布人口正增长。专家分析认为,这些省市的人口增长中既包含自然增长,也有人口迁入的影响,接下来,曾经在出生人口数量上占据第一位置的广东和人口增量曾位居第一的浙江也可能实现人口的正增长。
自然增长与机械增长
2022年,中国人口出现近61年来的首次人口负增长。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人口负增长的整体趋势下,仍有多个省份逆势实现了正增长。1月29日,青海省统计局发布消息称,2022年末,青海省常住人口5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至此,已有青海、江西、甘肃、广西、重庆5个省份宣布人口正增长。
其中,2022年末江西全省常住人口4527.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8万人;2022年末甘肃全省常住人口24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万人;2022年末广西常住人口50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万人;2022年末重庆常住人口321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
但这一增长或许并非完全是“自然增长”,其中还涉及人口的迁入与迁出。人口学专家何亚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人口是正增长还是负增长,需要了解两个概念,一个是人口自然增长,一个是机械增长。“某一年的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就是自然增长率。如果出生率大于死亡率,那么自然增长率就是正数。如果没有人口的迁出或迁入,自然增长率是正数意味着人口正增长。”
“所谓机械增长,则是指人口迁移,包括迁入和迁出。由于存在人口迁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增长率是正数并不意味着人口一定正增长,是负数也并不意味着人口一定负增长。一个典型例子是,德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多年来是负数,但由于德国近年来接收了大量外国移民,所以近年来的总人口保持正增长。”何亚福表示。
何亚福介绍,2022年,青海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7%。,广西为1.43%。,江西为0.25%。,都为正数,意味着这三省出生率都大于死亡率,而甘肃、重庆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04%。和-2.11%。,代表着两省的常住人口增加主要是因为净流入人口大于自然减少人口。
正增长背后的经济“磁吸力”
“一般规律来说,人口是往发达地区、就业机会多的地区流动。”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常住人口的增加主要靠外来人口而非户籍人口,所以全国来看是总量萎缩,个别省份有结构性的增长,原因主要就是经济发展的水平、潜力以及背后强大的公共服务能力。”
那么,上述省市拥有怎样的经济“磁吸力”。以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0.25%。的江西为例,2021年江西省GDP为29619.7亿元,比上年增长8.8%,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四位。而2022年,江西省的GDP则达到32074.7亿元,同比增长4.7%,以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的增速与福建并列第一。人口增长同步进行,2021年末,江西的常住人口减少1.46万人,而2022年江西除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正数外,在人口机械增长方面也新增流入人口9.45万人。
同理再看重庆。2022年,重庆新增流入人口7.7万人,与之同步的是重庆经济地位的“飞升”。数据显示,2022年,重庆GDP为29129.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首次超过GDP为28839亿元的广州,进入全国四强。
甘肃的“磁吸力”同样有迹可循。2021年末,甘肃省新增流出人口14.53万人,而2022年,甘肃则逆势新增流入人口约2.1万人。在此期间,甘肃省持续优化经济结构,工业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022年1-12月,甘肃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7%、制造业投资增长46.9%,其中,制造业技改投资、装备制造业投资和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分别同比增长54.4%、68.9%和14.7%。总体上,2022年,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11201.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5%,增速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三位,位次比上年大幅前移17位。
广东浙江或也保持正增长
人口实现增长的或许不止前述5省市。
从2021年来看,数据显示,广东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26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8.31万人,出生率9.35%。;死亡人口61.12万人,死亡率4.83%。;自然增长人口57.19万人,自然增长率4.52%。。当年,广东在出生人口上占据了第一的位置。
那么广东是否仍会实现人口增长?何亚福认为,答案或许是肯定的。“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尚未公布2022年常住人口数据。但按照往年的数据来分析,广东省2022年常住人口可能也是正增长。”
何亚福认为,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一直是人口净流入的省份,中西部省份有大量的年轻流动人口去广东打工。对比“七人普”和“六人普”数据,可以看出,从2010年到2020年这十年间,广东省常住人口就增加了2169万人,增量居全国各省份的第一位。
而在增量方面,2021年占据第一的不是广东,而是浙江。数据显示,浙江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40万人,且超过了广东60万人的增量,增加了72万人。
在何亚福看来,浙江与广东类似。“浙江2021年出生人口为44.9万人,死亡人口为38.4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仅为6.5万人,但常住人口却增加了72万人。可见,浙江人口的增长主要还是受益于人口流入,且可能继续存在人口流入。”何亚福表示,“所以,预计浙江和广东2022年常住人口都是正增长。”
“广东、浙江两省保持住经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就仍旧具备人口增长的基础和潜力。”王军认为,“其实,人口是一个慢变量,短期之内的现象不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点,需要较长时间、连续观察可能才会有一些比较明确的规律。但总体上,主要的经济大省应该都具备内生增长动力和吸引外来人口的优势。”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冉黎黎
【观点】构筑顶层设计 开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新格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前期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管理办法》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了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搭建起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细化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为工信领域企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提供了明确指引,标志着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一、夯实数据安全根基,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基本遵循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战略资源,数据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发展驱动效应日益突出,攸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党和国家敏锐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同时,高度重视、不断推进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制度先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作为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重大数据安全立法加速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安全行政监管的上位法依据和职责边界,对各行业、各领域承接落实也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领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产业数字化的主阵地。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社会千行百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汇聚海量用户数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工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海量工业数据资源,且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导致数据安全风险与威胁点增多,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复杂,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亟待强化。加速完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石,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工信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必担之责。
二、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指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规则体系,一方面,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要求,划定工信领域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基线,同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工信领域数字信任,为我国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衔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结合工信领域既成的监管体制,构建了“部-地方-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在部层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总体统筹与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和安全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在企业层面,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承担本单位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这种条块结合的监管组织架构既贯彻了《数据安全法》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也充分考虑了工信领域管理的共性需求与实践差异。
(二)细化分类分级,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承接细化《数据安全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参考因素及数据分级识别依据,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机制,为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提供实操指引。二是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及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机制,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监测、汇聚、分析、通报,加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的事前感知。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机制流程,制定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部省两级数据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获取数据安全违法信息。五是建立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制度,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重点保护
《管理办法》对标《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细化工信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环节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结合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特点设置针对性保护措施,有效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是以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数据划分为主线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工作体系建设、内部登记审批、关键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等管理及技术措施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构建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生态
数据安全保护涉及主体多元、场景复杂、环节众多,构建良好的数据安全治理生态需要开展多方协同。《管理办法》引入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安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安全治理。一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支持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创新,结合行业数据安全需求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数据安全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组织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增强标准制定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标准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化,提升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三是发挥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数据安全能力,鼓励协同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汇聚多方力量应对数据安全风险。四是发挥评估机构专业能力,辅助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出境评估等活动,助力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三、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在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亟需落地的大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开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其落地,有效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提出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是引导工信领域深入贯彻领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契机。做好宣贯培训,采取部级示范培训和地方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分层次、有深度地设计行业数据安全宣贯培训内容,对《数据安全法》《管理办法》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统一理解认识,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推动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与执行,打响“发令枪”。同时,数据处理者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明确关键、重点岗位培训方案,确保数据安全从业人员全覆盖,及时评定培训效果,做好“冲锋者”。
(二)做好重要数据识别备案,有效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础
重要数据保护已成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工业、电信行业领域自身特点和实践需求,配套制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备案审核及上报流程机制,为工信领域企业深化落实数据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提供细化规则。数据处理者也需要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数据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梳理数据资源,扎实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发现、抵御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突出风险,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发力点和核心战力。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工作部署,推进全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能力,将成为下一步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数据处理者应围绕数据安全保护需求,配合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及时防范行业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断提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按照“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报送掌握的风险信息。
(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坚持监督管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提升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约谈等措施敦促企业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行业自律、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推进企业标准贯标达标工作,指引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数据处理者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动对标管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自觉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全环节安全保护水平。在业务系统上线、运营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数据有效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能力。
(作者:中国信通院院长 余晓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